上海市教委、发改委、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有关事宜的通知(转发)
为做好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,现印发《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》和《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〈上海市居住证〉受理办法》,并对有关事宜进行规范。
点击此处查看全文: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有关事宜的通知(沪教委学〔2007〕105号)
|